这世上有天生的恶人么?你问一百个人,一百个人会告诉你没有。人都是后天学坏的,而人的本质却始终都是好的。就和许多人一样,李寻欢也相信这一点。他读了那么多的圣贤书,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故事也知道好几个。
龙小云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却是他大哥唯一的骨血。但是龙小云的恶毒呢?龙小云的恶毒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人世间从未有过如此恶毒的人,哪怕是小公子也比他好许多倍。
一家客栈里,龙小云被一个人看的很不爽,就用自己的匕首将那个人的眼珠子挖了出来。原本公正的李寻欢这个时候做了一件很违背原则的事情。他仅仅是训斥了龙小云一句,就将人放过了。而那个失去了眼睛的人,后半生只能在黑暗中度过。
谁见过这么恶毒的人呢?
这样的人应该下地狱,而不是活在这个世上。李寻欢总是希望龙小云可以被自己感化,改好。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那些已经被龙小云害死,害的残废的人,又该如何寻求一个公道呢?或许人的本性,就是这么的亲疏有别?
如果龙小云不是他大哥的儿子,他会怎么做?
一匹快马呼啸而过,龙小云不能够容忍有人超过自己,让自己吃一鼻子的灰,于是就射出了一蓬毒针。马上的人突然回身,手中似乎变魔术一样多出了一柄折扇,折扇将毒针尽数返回,朝着龙小云就笼罩了过去。
目睹了这一切的李寻欢激动的咳嗽,都咳嗽出了血,他说道:“你既然都将毒针挡下来了,又何必如此恶毒伤人?”
马上的人嫣然一笑,眼睛似乎也是在笑的。娇小的人儿声音也很甜,说道:“这个小王八蛋用毒针射我,我只能挡着,挡不住死了算是倒霉,挡住了也不能反击。世上哪儿有这样的道理?即便是道理,也从来都只能是我用毒针射别人……”
说完话,马上的人就突然朝着李寻欢他们扔出了几个弹丸。
“是雷火弹。”
没错,那就是雷火弹,这种东西唐门有,朝廷也有,但偏偏就是普通的江湖人得不到。李寻欢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女人是唐门的。但随后他就改变了想法……唐门不可能有这个女人的霸道,说不得这个女人就是朝廷的人。
东厂?西厂,还是锦衣卫?
女人这个时候已经冲上,白生生的手臂因为速度的关系,从衣袖中探出了大半,手中一柄软件如同灵蛇一般吞吐,龙小云首当其冲就挨了好几下。李寻欢一只手拿着飞刀,想要射出,却始终难以下定决心,只是不停的抵挡着。
剑被飞刀挡了下来,李寻欢教训道:“住手,他还是一个孩子。”
只是李寻欢的话有些站不住脚。
“孩子?我难道就是老太婆了么?”
女人咬牙切齿,依旧不断的攻击。
这个女人是不可能放手的,因为她是逍遥侯的侍妾,她是江湖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小公子。龙小云的恶毒比小公子更甚,因为小公子恶毒是有着明确的目的性和功利性的,但是龙小云却是全凭自己的心意,看自己是否高兴。
但是小公子恶毒起来却比龙小云还要厉害。
因为人家是专业的。
这么多年帮着逍遥侯办事,依靠的就是这样的一门手艺。她现在已经改回了原名,不叫小公子也不再女扮男装。
“姑娘,够了。”
“死。”
小公子的暗器很多,除了毒针这种常规的暗器之外,还有一些就是类似于生化武器的毒烟毒水了。这些东西一经放出,龙小云的两只眼就遭了报应。原来毛乎乎的两只大眼睛变成了黑窟窿,整个人因为疼痛而在地上不停的打滚儿。
“你?”
女子嘴角多出来一丝古怪的笑容,说道:“本来是不想理会你们的,但你们的做法太令人失望了。好吧,这位爱咳嗽的大叔,我以后改不就行了么?这个小子挖了人的眼珠子,说以后改,我现在也说自己以后改,你说怎么样?”
李寻欢深吸一口气,“姑娘不感觉自己很过分么?”
“过分?不不不……我一点儿也不感觉自己的做法有什么不对的。”女子说道,“好容易我改邪归正,痛改前非,这一次的行为怎么说也算是行侠仗义的。你是大名鼎鼎的探花,纵然是不表扬我弘扬了社会的正气,也不应该因此而怨我。”
“你如何知道我的身份?你是谁?”
“你不是用的飞刀么?”
女子说完话后,骑回马上,夺马就走。
龙小云的口中不断的咒骂,要李寻欢杀了那个女人,而李寻欢则是处于道义和良心的双重折磨之中。他没有理由去怪那个女人,刚刚他的做法已经很过分了,如果再做出更过分的事情来,他就真的是李家的罪人了。
那样一来,李家最后一点香火也就断绝了。
小公子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这一次出现在江湖,小公子没有任何的使命,温书河已经认可了她的地位和贡献,温书河也没有了要称霸武林的雄心。所以小公子这一次出来纯粹就是为了看一场热闹白云城主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决战于紫禁之巅。
这样的热闹,温书河没有兴趣参与。他的武功本身就已经绝顶,而且逍遥侯也从来不是一个喜欢看热闹的性子。
更何况有了温小天传授的武功,现在逍遥侯已经一头扎进去,有一种走火入魔的趋势。
温小天的这个后人,将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武功上面。什么江湖霸业,和这个比起来,毛儿都不是。
但小公子却喜欢热闹。
所以小公子出来了。
小公子的名字是弯弯,弯弯曲曲的弯弯,逍遥侯说这个名字就和她的眉毛一样。而第一次行侠仗义,做了一回大侠,肆意了一把的小公子,那是分外的舒爽。当然了,最舒爽的莫过于奚落了当朝探花一顿,很有成就感。
一路快马加鞭,随着滚滚红尘进了京城。小公子很容易的就找到了温小天,然后就自然而然的和风四娘对上了眼。针尖对麦芒,丝毫不让。一个是风韵犹存,年华正好的熟女,一个是童颜巨乳萝莉身材的小可爱,这两个人的眼睛里都是火花。
“你这个又丑又老的女人怎么会在这里?”
“把你这么一个毛儿还没长齐的小孩子放出来,你家老爷也不担心?”
风四娘和小公子弯弯争锋相对。
温小天扶着自己的额头,说道:“不要一见面就吵架行不行?弯弯,你来这里是来看比武的吧?正好,我也需要你聪明的脑瓜子帮点儿忙……”温小天对弯弯的恶毒毫不在意,话说当年他手下的女仆们可比这个腹黑多了。
而且弯弯的身上,多少也有那些女仆们的影子,其手段凶残,骇人听闻。
她们都是只对着自己尊敬的人温柔。
弯弯果然变了一副笑脸,问:“老爷要弯弯办什么事情?您说,弯弯便是肝脑涂地,也一定将事情办得漂漂亮亮的!”
风四娘朝着温小天吼道:“你什么意思?是说我比这个大胸脯的小女人傻是不是?”
温小天无语。
风四娘很傻么?风四娘要是傻,全世界就没有聪明人了。但是风四娘这个女人却从她的爹妈身上遗传了一些很不好的东西。你就比如说装傻卖乖,粗枝大叶等等……这个女人是女妖怪,邪性指数完爆杨过八条街,超出了自己的老爹老娘三百里。
如果说这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话,那她真的做到了。也不知道身在昆仑仙境的厉风和赵月儿知道了自己的闺女变成这样,会如何感想。
温小天不理风四娘,带着一脸的笑容朝着弯弯点头,“行了,你一路上也累了,今儿就好好的休息一下,明天我带你去见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四条眉毛?”
弯弯对此充满了兴趣。
客栈里,一只碗被摔在地上的声音清晰可闻。李寻欢皱了一下眉头,又谈了一口气。原本就是恶毒无比的龙小云在眼睛瞎了之后,就变得更加恶毒。他恨不得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变成瞎子,他对自己能够感知的一切发脾气。
已经有好几个人因此变成了瞎子,李寻欢的心如刀绞……如果,龙小云不是他大哥的儿子,那么现在的龙小云已经是一具尸体。
李寻欢的心情不好,咳嗽的毛病也更厉害了。
就在客栈外,一个穿着红衣,涂脂抹粉的人出现在了街道上,在客栈门前停下。这个人赫然就是连城璧,才是数日不见,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连城璧的声音变得柔媚而诡异,听得人寒毛直竖,“就是这里了么?嘿嘿,得来全不费工夫……”
说罢,他便朝着客栈中走去。
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街道上触觉敏锐的商贩已经关门,行人也都散去。清冷的秋天里,这一条街道似乎都死了。只要不是有毛病的人都能够感受到这条街道上,那种浓郁到了极点的肃杀……这样的秋天,是一个杀人的天气,天发杀机,人发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