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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杀李自成

时空武者道 天藏风(书坊) 3511 2024-04-25 16:41

  陕西省境内的一个无名的小村庄外,温小天一身白衣,慢慢的自西而来。处理完了一元宗的事情之后,他并没有让郭襄带着他回华山,而是决定自己走既然事情已经决定了,那么自己就需要亲眼去看看。

   尤其是温小天没有告诉郭襄,他要自己走一走,实际上还是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的……杀死李自成!没错!就是杀死李自成,在得知陕西境内起了盗匪之后,温小天就有了这么一个念头。

   对于灭掉一元宗,温小天是没有什么心理压力的,毕竟他离开一元宗,已经太久了,久的仅仅只剩下了一点点可怜的情分。而这个情分,在和一个民族的生死存亡比起来后,就显得是如此的渺小。

   李自成。

   温小天只希望自己的运气足够的好。当然,为了寻找到这样的运气,他特地是在一些比较乱的地方走的。

   远处突然响起了蹄声……是强盗。

   温小天的嘴角多出了一丝笑容,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终于让自己遇到了这些人了。无论他们是不是李自成的人,他们也都是该死的,而他们这一次的目的很显然就是“裹挟”,温小天在等待着他们的动作。

   三十来匹马冲了过来,马匪举着燃烧的火把,将村子里的茅草房点燃,将村民驱赶到了村子一头的空地上。而后杀了几个人之后,又蛊惑了几句,就带着一大帮的人要走。这个时候,温小天却走了出来,拦住了一行人的去路,没有说话。马匪中为首的人甚是年轻,声音似乎还没有变声。

   “哪儿来的女人?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么?竟然敢拦住我们的去路!”

   另外一个人附和道:“不如将人掠去,给咱们大王做个压寨妇人……看那小脸儿嫩的,一把都能掐出水来。”

   也不怪这些人将温小天当成了女人,他要是不说话,还真没有几个粗人能看出来的。温小天只是听他们说话,然后从他们的话中进行分析。不过还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他便问道:“你们的大王是谁?”

   “小娘子的声音也好听啊,就是稍微有些粗……恩,告诉你听好了,我家大王李自成,是方圆数百里内,有名有姓的人物,你要是做了咱们的压寨夫人,那可是天大的福分……咱们大王,那可是天命所归,未来要做皇帝的人呢。”

   “对对对,等大王做了皇帝,小娘子你就是皇后了。哎,可惜可惜,脚大了……”

   “这样的大脚,有些配不上大王啊。”

   “……”

   温小天已经听得脸绿了,双手在腰间一抹,两柄短刃就出现在手中,身如飞燕一般,几步闪到了马匪跟前,连人带马仅仅是一个错身的间隙,两匹马的大动脉就被短刃切割开,两个刚刚说的最欢的,也被温小天切开了大腿。

   血,喷洒而出。

   “啊……”

   一声惨叫,随着喝骂声,一个马匪举起了自己的刀,还没有劈下,眼前就见两道寒芒划出了弧线,下一刻眼前就是一黑,一头栽倒在地。温小天的武功,和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境界的,打起来的结果,就是一面倒的屠杀。

   要不是温小天要知道李自成的下落,估计一个活口也不会给他们留下。温小天杀了几个人之后,脚下步伐变换,一会儿的功夫,就在众人眼前消失。

   “走!”

   幸存的马匪现在满背的冷汗,他们虽然落草为寇了,等于是将脑袋别在了裤腰带上,可这个却并不代表着他们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儿。像是刚刚这种因为嘴贱就挂掉的死亡方式,实在是太过于憋屈了。

   男子汉大丈夫,即便是要死也要轰轰烈烈的才成。

   他们不曾注意到,温小天在后面偷偷的跟着他们。一路回到了山寨,温小天隐蔽在暗处,却并没有立刻行动。现在天还亮着,在不动用电磁力的情况下,要将里面的人杀光,这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还有体力。

   他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补充。

   找到了山寨的方位后,温小天就近找了一个小县城,买了十来只烧鸡,一只一只的用牛皮纸包严实,然后装进了一个麻袋里,背在背上。他一边走,一边吃,直接朝着山寨而去,两个看守寨门的突然一头栽倒。

   栽倒后,他们就没有再站起来,他们的脖子已经开了一个大口,嘶嘶作响,血沫子冒在地上,变得冷硬。

   温小天从他们的背后出现,看了尸体一眼,他手中的短刃上,还带着血。温小天心道:“反正都是山贼,你说自己是良善百姓,估计就连你自己都不信。反正孽也作了,这么一死,也算是了却了因果。”

   温小天转身就走进了山寨,正好遇到了几个出来撒尿的,再次绕到了背后,两柄短刃挥出寒光,将人无声无息的杀死之后,温小天略微将尸体拖到了黑暗处之后,就再一次前进。

   夜里。

   是山寨中的土匪狂欢的时刻。

   白日里收获的钱粮米酒,晚上就成为了他们享乐的资本。既然做了山贼,那么就应该有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砍头明天再说的觉悟。做着提脑袋换钱的买卖,就不要再想着存钱过日子。

   一股酒气从聚义堂里传出来,远处的栅栏里,则是关押着刚刚掳掠上来的人口。这些人口,一般都要经过这样的熏陶之后,就会有人羡慕聚义堂的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然后就要加入其中。

   到时候,只要将身边的同伴杀一个,就会成为山寨中的一员。

   这是投名状。

   这就是裹挟。

   要做反贼,总不能够给人回头路的。

   温小天就在外面晃悠,却小心翼翼的避过了栅栏中人的视线。这些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让他们知道了自己的行踪,注定了就要浪费一些电磁力了。一元宗的时候,对付那三位,是没法子的。

   人家修为足够高,唯独撼魂曲可以送他们上天,而且这也是一种成本最小的手段了。但如果对付山贼还需要用到电磁力的话……温小天有些说服不了自己。

   “喳……”

   一声轻响,第二十三个山贼被割断了脖子。

   醉酒之后的人反应迟钝,这是现代社会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在明末这个小山寨中,醉酒带来的迟钝,就是迟迟的没有反应,虽然人已经死了许多。渐渐的,前山的岗哨,除了看守栅栏的以外,都被温小婷杀绝。

   很快。

   温小天就去了后山。

   杀。

   隐藏于黑暗之中,悄无声息的接近,然后一刀划开人的气管、喉咙、颈动脉,温小天的动作一气呵成,熟练无比。黑夜里,一个又一个的鸣哨、暗哨死去,温小天口中发出一种如同秋蝉的“啧啧”声,在山中回荡。

   蝉。

   这是一种很常见的生物,谁也不感觉意外,听见了也不会生出什么想法。就是这一声声的蝉鸣,却让温小天洞悉了这里的布局,知道了每一个人的位置,移动的轨迹等等。没有人可以逃脱这样的侦查。

   “唰”的一声,最后一个暗哨倒地,李自成的这个小山寨,就被温小天扒的光溜溜的,像个赤身裸体的小媳妇一样,朝着温小天招手了。温小天心思平静无比,走了一圈,将所有处于室外的人,全部处死。

   然后,他开始清理聚义堂以外的房间。

   将聚义堂外的人都干掉之后,温小天就来到了聚义堂这里才是真正的开胃菜。温小天走了进去,轻轻的将门给堵了起来,以便让人没有办法跑出去。温小天很相信自己的杀人速度,在温小天将这里的人杀光之前,他们一定没有时间跑。

   温小天没有说话,在喧嚣的人声中,直接将一个壮汉抹脖子,还不等周围的人反应,双手就在腰肢的扭动之下,幻化出一道道寒光……

   脖子,脖子,还是脖子……

   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不同的,但是他的每一次目标,却都是人的脖子,并且下刀的准确性高的吓人,在短短的一秒钟时间里,温小天的周围就已经躺下了八个人。也就是说,温小天在一秒钟的时间内,挥动了八次兵刃。

   好惊人的出手频率。

   “谁?”

   山贼的头目李自成看到了自己的兄弟倒下,那个场面就像是一朵莲花的花骨朵突然间绽放开一样,温小天就这样暴露了出来。温小天看向了李自成,说道:“我是来杀你的人,可惜你没有命做皇帝了!”

   李自成道:“我有天命加身,你拿什么来杀我?”

   “杀人,和天命无关。”

   温小天嘿然一声。

   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之间的万物,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都有生死。所以天命又如何会钟情于某一个人呢?温小天不相信所谓的天命,温小天更不相信自己没有法子杀死李自成。

   杀人而已。

   没有人可以阻止温小天杀死他哪怕来者是一位修为堪比郭襄的修真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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